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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一、申請條件

計劃2.0將會按機構所提供的資料來排列優次,選出10個伙伴機構交李國賢基金會審批,包括機構的相關經驗、招募嬰幼兒家庭及維持其參與度的策略、專業人員及輔助專業人員的人數及資歷、長遠持續於地區中使用RBM的策略及計劃、財政預算等。

正確,每間伙伴機構須招募10至12對合資格的親子組合(即幼兒及其家長),並確保當中最少8對親子能完成整個計劃。根據機構過去經驗,要確保參與家庭完成為期幾個月及多項活動是不容易的,這個做法有助減低最後因人數不足而影響收集數據的風險。

這個計劃的最基本要求是每間伙伴機構必須確保當中最少8對親子能完成整個計劃。機構同工應定期審視情況,如因親子組合中途退出而預計未能達到8對的基本要求,機構應盡快重新招募合資格親子組合。

正確。每位參與人員須用RBM服務最少1至2個個案家庭,而這些個案家庭包括在機構所招募的10至12對合資格親子組合內。

二、對服務對象的要求

可以。歡迎機構將計劃2.0推廣至全港各區,重點是所招募的親子組合必須符合基層家庭的條件 。

計劃2.0的服務對象是育有正常發展的0至3歲幼兒,已被評定為有特殊需要的幼兒暫不適合參與此計劃。正輪候接受評估但未有接受早期介入服務的幼兒,則可以參加。

幼兒開始接受計劃服務並參與第一節RBM核心課節時,年齡必須小於3歲(即36個月)。

計劃2.0要求所招募的服務對象必須為基層家庭。因此,伙伴機構有責任進行相關審查及資料核實,以確保參加計劃的家庭符合要求,詳情請自行參考政府就基層入息、貧窮線等定義及標準。

計劃2.0以廣東話及中文作為主要溝通語言。參加者必須能聽、講及閱讀中文。

計劃2.0的主要對象是嬰幼兒及其父母,理念是讓嬰幼兒在其自然環境及日常作息中得到早期介入。

三、對參與人員的要求

最少兩名專業人員及兩名輔助專業人員參與整個計劃是基本要求,原則上一間機構一份申請,但也接受「共同申請」方式,由其中一間作為主要申請人及共同遞交一份申請表。但申請表上必須包含兩間機構的總幹事/董事會主席簽署及蓋印作實。申請書上亦應清楚列明每個機構參與人員名單、身份及資料,及怎樣分配工作及撥款等。計劃團隊收齊所有申請表後,會仔細審閱及排列優次,交基金會批核。

其他形式的組合,如3位專業人員加1位輔助專業人員仍可申請,唯會被列入後備考慮。

我們接受教會伙拍當區的NGO一起參加,互相配合,長遠在區內合作服侍基層家庭。請務必在申請表中註明「共同申請」(最多兩間機構聯合申請),及表明計劃如何長遠在區內合作服侍基層家庭的策略,好讓基金會及計劃團隊考慮。

計劃2.0的基本要求是機構派出最少兩名專業人員及兩名輔助專業人員參與整個計劃。如推薦參與的總人數過多,計劃團隊會要求機構提供參與人員的資歷及排列優次,方便計劃團隊考慮及挑選。

計劃2.0十分重視人手的穩定性,以配合整個計劃及收集數據的需要。因此,所有參與的專業人員及輔助專業人員必須從頭到尾參與整個計劃,並成功通過要求。機構可推薦全職、兼職或義務人員參與整個計劃。

伙伴機構所委派的中心主管/統籌是一個重要的角色,具備服務幼兒及/或家庭的經驗有助他們發揮領導及橋樑的作用。他們必須出席2025年2月21日的計劃預備會,了解執行要求及細節。他們須與計劃團隊保持緊密聯繫及合作,確保機構指派的參與人員表現符合要求;參與定期會議,就計劃執行細節提供回饋及意見;以及鼓勵機構指派的參與人員學以致用,未來於社區中持續應用「作息本位模式」,讓更多有需要的家庭受惠。

專業人員是指社會服務及幼兒服務界的註冊人員,如:社工、幼兒工作員、特殊幼兒工作員等,具有2年或以上服務幼兒及/或家庭經驗。政府認可的註冊臨床心理學家、教育心理學家,並有相關服務經驗的人士,也歸入專業人員的界別。輔導員可以輔助專業人員身份參加。

計劃2.0是一個實證為本的計劃,參與人員必須符合指定的學歷及經驗要求,以完成所需項目及配合整個研究。

四、專業人員與輔助工作人員的角色

專業人員須參與18小時培訓課程(包括3小時有關督導的課程),而輔助專業人員則須參與15小時培訓課程。計劃進行期間,兩者都必須參與所有項目,而專業人員另須督導及支援輔助專業人員執行計劃細節,以確保服務質素。

五、親子活動

每間機構須安排至少一次聯合親子活動給予所服務的10至12個個案家庭,以擴闊其社交網絡,促進彼此間支援。計劃期間,計劃團隊亦會舉辦一次大型親子活動,對象是10間伙伴機構所服務的合共100個個案家庭,而伙伴機構必須協調,確保參與人員及服務對象出席參與。親子活動可以是戶外或室內,形式可多元化。

六、財務安排

$200,000是計劃的基本資助額,而津貼上限(包括指定活動和物資費用及額外獎金)是$289,000,其中$10,000屬於額外獎金,按機構整體表現於計劃結束後發放,故可供申請的資助額上限為$279,000,機構須在申請表格內的財政預算詳列各項預計開支。請留意家訪及社區參與津貼(早期介入物資及親子活動)以及超巿禮券均屬指定活動和物資的費用,最終會以實報實銷方式發還。

基本資助額用以支付計劃開支、薪金、義工津貼、行政、保險、核數、宣傳等。機構須在申請表格內的財政預算詳列各項預計開支。計劃進行期間須保留所有正本單據,以備核查。請注意如伙伴機構最終未能按要求完成計劃及/或提供相關服務,李國賢基金會有權扣減及/或延遲撥款。

伙伴資助金額的$264,000,扣除基本資助額$200,000後,所餘下的$64,000可用於計劃2.0的相關用途及/或其他不敷的項目。例如:機構的12個個案家庭均成功完成整個計劃,需要合共$6,000超巿禮券,超出原有指定金額,機構可用餘下金額補貼相關項目。

原則上伙伴機構如能完成所有要求,並按經基金會審批的財務預算運用撥款,最終理應獲得整筆撥款,額外獎金則按表現而定。計劃資助將分三期發放。如伙伴機構未能按要求參與計劃及/或提供相關服務,李國賢基金會有權扣減及/或延遲撥款。伙伴機構亦須保留所有正本單據,以備核查。  

伙伴機構須在財政預算中列明各項合理開支。為保持執行彈性,計劃沒有就各個細項設立百分比。計劃進行時,如果預計個別項目將會超出預算,伙伴機構須事先向李國賢基金會書面申請調撥開支。如整體資助不敷應用,李國賢基金會將不會額外撥款。  

計劃將在2025年2月21日的預備會中,向10間被成功甄選的伙伴機構的中心主管/統籌講解申請家居改善津貼的詳情。

計劃2.0開放予獲《稅務條例》第88條豁免繳稅的慈善機構申請。申請機構須自行向相關資助薪酬的政府部門及/或單位查詢派遣有關人員參與此計劃的合適性。  

七、服務的活動安排

計劃2.0採用更具效益的優化版本,並探討將服務轉為5次家訪/面見加5次網上會面/小組會面的成效,因此,伙伴機構亦須按指引,提供5次家訪/到宅服務,以維持研究的信度和效度。

10節RBM服務中,包括專業評估及運用「作息本位模式」的指導及支援,由專業人員及/或輔助專業人員了解家長為何想參加計劃,協助家長釐清目標及訂立優次,制訂在日常作息中如何實踐計劃,跟進家長實踐情況,調整策略等。

計劃2.0是一個實證為本的計劃,具有研究元素,因此,服務對象在計劃進行期間,應避免參加與本計劃相類似的其他服務,以維持研究的信度和效度。詳細要求及準則會於2025年2月21日的預備會中闡釋。

八、與培訓的問題

由於參加的專業人員及輔助專業人員都必須完成所有RBM課節,才能開展服務,因此,理論上期望參加者出席所有培訓課節,日子已定於2025年3月3日(星期一)、3月10日(星期一)及3月17日(星期一)。專業人員的培訓時數為18小時,輔助專業人員的培訓時數為15小時。若因病未能出席,計劃團隊會提供課堂的錄影,以讓缺席者學習相關課節內容。請注意我們都很重視伙伴機構的整體表現,包括主管和同工的出席率和參與度。

計劃培訓課程會提供不同年齡的例子,讓參與人員了解0至3歲的發展情況。

計劃2.0現階段只接受10間伙伴機構參加,未來將逐步推出網上學習平台、網上課程、實務應用手冊等。有興趣人士可密切留意計劃網頁:https://growtogether24.odoo.com/。

九、跨組織伙伴協作

計劃接受獲《稅務條例》第88條豁免繳稅的慈善機構申請,並容許最多兩間機構聯合申請(必須在申請表中註明「共同申請」),互相配合,長遠在區內合作服侍基層家庭。惟參與機構須留意其夥拍機構的服務性質及手法,衡量是否有能力提供到宅服務及其適合性。

可以。如果是跨機構合作,必須在申請書上列明是由兩個機構合作「共同申請」,由其中一間作為主要申請人及共同遞交一份申請表,但申請表上必須包含兩間機構的總幹事/董事會主席簽署及蓋印作實。申請書上亦應清楚列明每個機構參與人員名單、身份及資料,及怎樣分配工作及撥款等。計劃亦歡迎同一機構屬下的單位合作遞交同一份申請。

十、與研究相關的問題

研究會以中文進行,形式包括但不限於問卷調查、面談、電話訪問等。

十一、其他

計劃2.0的家居評估及介入計劃必須在嬰幼兒日常作息的家中進行。如果機構能確保輔助專業人員(如:社區保姆)能夠在所照顧的嬰幼兒家中提供RBM介入服務則可接受。


如各下的問題於本頁未能解決,可電郵 ssgrowingtogether@cityu.edu.hk 或 WhatsApp/致電+852-65744344 項目經理 吳小姐查詢。